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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的雇主必須已申請批准與申請人的簽證申請相關的職業提名。
- 申請人的雇主必須是經批准的工作擔保人。
- 申請人必須具有從事提名職業的真正意圖,並且該職位也必須是真實的。
- 申請人必須具備執行提名職業任務所需的技能、資格和就業背景。
- 申請人必須有適當的健康保險安排。
- 申請人必須滿足某些公共利益標準和特殊回報標準。
- 申請人必須滿足健康和品格要求。
- 必須符合與申請人申請的簽證流 (stream) 相關的特定提名標準,例如擁有符合資格職業的相關清單中的職業。
- 申請人必須符合與您申請的簽證流相關的特定簽證標準。
- 被提名從事核心技能職業清單(Core Skills Occupation List)上的職業
- 申請人必須在過去 5 年內在申請人指定的職業或相關領域全職(或同等兼職/臨時)工作至少 12 個月。
- 根據申請人的職業,申請人可能需要完成相關的技能評估。
- 申請人必須在雅思考試中獲得至少 5 分的總分,其中 4 個部分的每一個部分均不低於 5 分,以證明申請人的英語程度。 (可以使用其他考試,包括 OET、托福、PTE 學術考試、CAE)。此要求有規定的豁免,例如,如果申請人持有特定類型的護照等。
- 除非獲得豁免,否則申請人必須受僱從事您指定的職業並在雇主的企業或關聯實體中擔任職位。
- 收入門檻 (Income Threshold) 現時是73,150澳元,與臨時技術移民收入門檻(TSMIT)一致。
- 被提名從事 “澳洲和紐西蘭職業標準分類 “ (ANZSCO) 第 1、2、4、5 或 6 大組中列出的職業,且薪資符合專業技能收入門檻。
- 專為高薪、高技能的申請者設計,涵蓋絕大部分高端職位。
- 收入門檻直接拉高到135,000澳元 (現時),這意味着只有高收入的頂尖人才才有資格申請。
- 適合那些在科技、金融、醫療等高端行業工作的人才。
- 申請人必須在過去 5 年內在申請人指定的職業或相關領域全職(或同等兼職/臨時)工作至少 12 個月。
- 申請人必須在雅思考試中獲得至少 5 分的總分,其中 4 個部分的每一個部分均不低於 5 分,以證明您的英語程度。 (可以使用其他考試,包括 OET、托福、PTE 學術考試、CAE)。此要求有規定的豁免,例如,如果申請人持有特定類型的護照等。
- 除非獲得豁免,否則申請人必須受僱從事您指定的職業並在雇主的企業或關聯實體中擔任職位。
- 針對特定的勞工協議崗位,比如偏遠地區或者特殊行業的僱主擔保職位。
- 申請人提名的職業必須是聯邦與申請人的雇主(擔保人)之間的工作協議的主題。
- 必須在過去 5 年內在申請人指定的職業或相關領域全職(或同等兼職/臨時)工作至少 12 個月。
- 申請人必須具備適當的英語能力才能執行您指定職業的任務。
library_books 482 簽證 (Skills in Demand)
b) 專業技能 (Specialist Skills Stream) 的簽証資格要求:
勞動協定 (Labour Agreement Stream) 的簽証資格要求:
III) 僱主提名(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 - 186 簽證 (五年永久居留簽證)
雇主提名計畫 (ENS) 簽證是雇主擔保的永久簽證。該簽證的目的是允許澳洲雇主提名高技能專業人員獲得永久簽證。供合資格的澳洲僱主可以僱用經海外而來的技工/專業人士。對僱主及申請人的要求較482簽證高,因此有些海外人士或澳洲當地的海外畢業生須先申請482簽證,當達到相關要求後,再進一步申請186簽證。
I. 關於186 簽證
- 申請人可以在澳洲境內或境外提交有效的簽證申請。
- 該簽證允許申請人在澳洲工作、學習和生活。
- 有 3 種不同的簽證類別:臨時居留過渡 (Temporary Residence Transition- TRT)、直接入境 (Direct Entry) 和勞工協議。
- 此簽證是五年永久居民簽證。
- 申請人需要在澳洲為提名雇主工作至少 2 年。
II. 186 簽證分為兩個階段:
1) 提名:雇主必須提交一份提名,詳細說明職位的詳細資訊並確定被提名人。
2) 簽證申請:申請人須符合相關的簽證要求。
III. 主要資格要求
a) 所有簽證支流 (Stream) 的共同標準
b) 申請人的雇主必須已申請批准您的簽證申請相關職位的提名。
c) 如果申請人的職位所在的州或地區強制要求,您必須持有或有資格申請並持有相關執照、註冊或專業會員資格。
d) 申請人必須滿足某些公共利益標準 (Public Interest criteria) 和特殊回報標準 (Special Return criteria)。
e) 申請人必須滿足健康和品格要求。
f) 申請人必須符合與您所申請的簽證支流相關的特定提名標準,例如在特定時期內是或曾經是特定子類簽證的持有者、在相關合格職業列表中擁有職業或曾在您的提名職業中工作過最短職業期限等
g) 申請人必須符合與您申請的簽證流相關的特定標準。
IV. 臨時居住過渡支流 (TRT Stream):
- 申請人的年齡必須在 45 歲以下(在特定的情況下,申請人可能有資格獲得豁免)。
- 申請人必須能夠證明所需的「英語能力」(在特定的情況下,申請人可能有資格獲得豁免)。
- 申請人的職位是在一份與 TRT 類別相關的核准申請中獲得提名的。此提名必須得到移民部長的批准。如果移民部長要求,您必須證明您具有執行與您提名職位相關的職業任務所需的技能。
- 申請人的提名職業必須列於表指定的職業上
V. 直接入境支流 (Direct Entry Stream)
- 申請人的年齡必須在 45 歲以下(規定的申請人可能有資格獲得豁免)。
- 申請人必須能夠證明所需的「英語能力」(在特定的情況下,申請人可能有資格獲得豁免)。
- 申請人的職位是在申請批准中獲得提名的,且與直接入職類別相關。此提名必須得到部長的批准。
- 申請人必須獲得相關技能評估機構對您提名職業的積極技能評估(在特定的情況下,申請人可能有資格獲得豁免)。
- 申請人的提名職業必須列於表指定的職業上
- 申請人必須在指定職業中工作至少 3 年(在特定的情況下,申請人可能有資格獲得豁免)。
IV. 勞工合同支流 (Labour Agreement Stream)
- 除非與移民部長另有協議,否則申請人必須年齡在 45 歲以下。
- 申請人的職位是在一份與勞動協議流相關的批准申請中被提名的。此提名必須得到移民部長的批准。
- 申請人必須具備適當的資格、經驗、技能和英語程度才能執行與您提名的職位相關的職業任務
- 除非移民部長另有考慮,否則申請人必須已在指定職業中受僱至少 3 年。
請注意,上述並不是詳盡的要求清單。此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並非移民建議,且不得被解釋為移民建議。
儘管我們已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內容保持最新且正確,但由於移民法的頻繁變化,無法保證資訊的流通性和準確性。
僱主
生意合法性 | 已經合法地在澳洲經營生意並遵守一切有關的澳洲法例及移民法(沒有過往不良的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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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記錄 | 對於公司或經營者均沒有反面的報告 |
員工訓練 | 已經有一套在職訓練或員工培訓計劃並符合移民局要求對員工的訓練計劃 -若公司每年的營業額少於澳幣一仟萬, 須為每名海外員工繳付一次性$3,000澳元的徵稅 -若公司每年的營業額多於一仟萬, 須為每名海外員工繳付一次性$5,000澳元的徵稅 |
職位空缺 | 對於將獲擔保的雇員及其空缺具真正的需要 |
聘用 | 提供雇員長期並符合移民局要求的聘用 (全職,最少兩年期,職位列於 MLTSSL / STSOL 及達到 Market Salary Rate 等) |
申請人
年齡 | 50歲以下 -若經457簽證 (2018年3月前入表) 45歲以下 -若經直接申請/ 勞工合同 (某些職業可獲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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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申請人已經被符合資格的澳洲僱主提名 |
資格 | 入表前必須持有3年相關工作經驗 |
英語水平 | 最低IELTS 6.0 x 4 (註:某些職業及某些條件下可獲豁免) |
僱主 | 符合並持有相關的註冊及牌照 |
健康及品格 | 通過身體檢查及無犯罪紀錄 |
其他 | 若沒有合資格的澳洲僱主聘用,申請人可以經 The Skill Select 的 EOI,或有機會被澳洲僱主或省政府擔保 |
備註 | 1. 從2017年4月19日起,24個職業只能被位於指定的“偏遠地區”僱主擔保 2. 從2017年7月1日起,年齡上限由50歲調為45歲 (Direct Entry stream) 3. 2018年3月起,申請人的職業必須列於MLTSSL表上。申請人須履行在受僱的公司工作三年 |
申請途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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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greement Stream (勞工合同) | |
僱主 | 僱主與政府洽談所需凡技工/專業人士以解決大量的勞工短缺,因而制訂出相關的 Labour agreement 或 Regional migration agre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