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0月2日起,澳洲將實施新的學生簽證(500子類)和學生監護人簽證(590子類)的申請和核准資格變更。新規還改變了家庭成員是否可以包含在學生簽證申請中,以及是否可以稍後添加。
這些變更旨在減少濫用學生簽證計劃的情況,例如有人試圖延長在澳停留時間而不是真正追求教育目標。新規也將限制連續申請臨時簽證的情況。這些改革不會影響真正想在澳洲學習的學生。
學生簽證改革將分階段實施。其他變更,例如針對更換教育機構的學生提出的學生簽證轉學類別,仍在製定中。
以下是變更概要:
1)澳洲學生簽證申請限制
大多數臨時簽證持有者將無法在澳洲申請學生簽證。現在包括打工度假簽證和緊缺技能簽證持有者。這是基於 2024 年針對訪客和臨時畢業生簽證持有者推出的變更的基礎上。受影響的臨時簽證持有者在獲得簽證時也必須在澳洲境外。
2) 現任學生監護人簽證持有者可以在澳洲期間繼續申請另一個學生監護人簽證。
3) 學生簽證持有者一般不能在澳洲申請其他學生簽證。
豁免適用於:
• 由外交和貿易部 (DFAT) 或國防部資助的學生
• 申請攻讀博士或中小學學習的學生
• 受提供者違約影響的學生
• 需要最多 12 個月的額外時間才能在同一教育機構完成學業的學生
• 已完成目前簽證涵蓋的主要課程並正在升讀更高級別課程的學生。
4) 重要注意事項
• 申請人必須在澳洲境外申請學生簽證,且簽證核准時也必須在澳洲境外。
• 因故無法在澳洲境內申請的學生仍可繼續在澳洲境外申請。
• 此項變更不影響現有學生簽證。
5) 對家庭成員的影響
學生簽證申請人,無論是首次申請或續簽,除非符合豁免條件,否則不得再將家庭成員納入申請。此項變更旨在使學生簽證更好地契合其主要目的:在澳洲短期停留以進行學習和畢業後的工作經驗。
以下情況可獲得豁免:
• 博士生
• 太平洋島國和東協國家的公民
• 獲得外國政府全額資助獎學金的學生
• 由澳洲外交貿易部或國防部資助的學生。
6) 已在澳洲的家庭
相關安排將有助於避免已在澳洲的家庭分離。學生簽證持有者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可以在新的申請中包含相同的家庭成員:
• 這些家庭成員在2026年10月2日變更生效時已包含在其簽證或簽證申請中,並且
• 該學生簽證持有者有資格在澳洲申請其他學生簽證。
7) 簡要結論
• 學生簽證持有者在簽證核准後不得新增家庭成員。此規定無任何例外。
• 2026年10月2日之前遞交的學生簽證申請,包括包含家庭成員的申請,將繼續依照遞交時的規定進行評估。
• 無法新增家庭成員的新學生簽證申請人,在決定是否申請時,需要考慮自身的家庭狀況。
• 申請人應在製定簽證、學習、旅行或搬遷計劃之前,了解新規將如何影響他們。
8) 下一階段改革:轉學途徑
擬在學生簽證子類別中新增一個轉學途徑。此途徑旨在加強學生簽證計畫在學生更換教育機構時的完整性。
根據擬議安排,更換教育機構的學生簽證持有者需要透過此途徑申請新的簽證。
9) 臨時畢業生簽證
將對臨時畢業生簽證申請人添加家庭成員的能力進行限制。隨著改革的推進,我們將提供更多資訊。